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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23人涉黑组织:坐牢每月发5000元工资,不要供出公司

湖北日报 2018-12-17

10月16日,阮建国、佘益功等23人涉黑案,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。

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,2010年,被告人阮建国、佘益功、胡细华入股经营咸宁市温泉城区民康牲畜屠宰有限责任公司,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,并成立“民康公司稽查队”,禁止猪肉经营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厂进购猪肉。


该公司后与咸安区汇鑫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合并,成立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。为垄断咸宁市咸安、温泉城区集贸市场的猪肉供应,该公司组织人员打砸拖运“外埠肉”(咸安、温泉城区以外的猪肉)的车辆,威胁、伤害经营“外埠肉”的商贩,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阮建国、佘益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该组织分工明确、组织严密,要求成员“要大胆搞,出了事公司出面摆平”“被公安机关抓住,不要供出公司,坐牢了每月发5000元工资”等。该组织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获利,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,并将部分收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。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,树立非法权威,通过暴力、软暴力、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强迫交易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社会治安,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公诉机关认为,应当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对单位行贿罪追究阮建国、佘益功等2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
据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,由于此案涉案人数较多,一审预计持续数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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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稽查队落马,肉价应声下降

8名“保护伞”被查处


近日,中央政法委官微“长安剑”发文《地下稽查队落马,猪肉价格应声下降!》,聚焦湖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详细描述咸宁警方端掉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的查案始末。


其中还有“保护伞”保护黑恶势力的细节,目前这8名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已被立案审查调查。以下是报道全文——


今年2月,湖北省咸宁市公安部门全面收网,一举端掉以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。该案件是今年以来,湖北打响的“扫黑除恶第一枪”。近日,中国长安网记者赴湖北深入采访,揭开此案的始末。


“阮建国、佘益功、胡细华三人,是在2010年11月入股经营武汉咸宁市温泉城区民康畜生屠宰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民康公司)的。”湖北省咸宁市办案民警告诉记者。


他们主要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,为了垄断集贸市场生猪供应,他们通过暴力手段,禁止经营户到民康公司以外的屠宰场购买猪肉,严重破坏了当地生猪市场。



“黑肉霸”的第一个袭击对象

三根肋骨被打断


他们盯上的第一个打击对象王祥兴,是鲜肉代理老板、市场主要供货商之一。


受害人王祥兴(左一)


受害人王祥兴回忆,2017年3月前后,他就被砸了两次,“这群人一般选择凌晨打砸”。


“有一次是凌晨1点左右,我运送40头生猪刚停到菜市场门口。不远处小轿车上,就下来三个蒙面人,一手拿着锤子、一手拿着钢管,二话不说直接开始砸!车玻璃、车门和车灯都被砸破,车胎也被扎破了……”王祥兴告诉记者。


我就对着他们喊了一句:“‘你们干什么?’他们直接过来,连我也打了。事后我被送到医院,检查发现三根肋骨被打断,需要立刻住院,住了一个多月才回家休养。


他算了算,两次住院、修车花费将近3万元。与代理方签订的合同也无法中止,代理费用还需继续缴纳,一年费用约十多万元。“这段时间的损失,保守估计有六七十万元。”



地下稽查队”行凶

收缴“外埠肉”,砍伤受害人


“屠宰生猪的数量直接决定了公司利润,阮建国逐步垄断咸安、温泉城区猪肉市场,每头生猪收取费用146元,是其它屠宰场费用的3倍。”办案民警告诉记者。


尝到非法暴利的滋味,阮建国纠结一帮“小混混”,成立了四五人一组的“地下稽查队”。


一发现运送和经营“外埠肉”的人员车辆,“地下稽查队”就手持鱼叉、砍刀、匕首等凶器,在公路、小巷肆意打砸托运车辆、扣押收缴“外埠肉”,甚至砍伤受害人。


一位小商户回忆,自己将多余的肉拉到城里来卖,结果在路上遇到“地下稽查队”。“他们将我拦到马路边,说肉有问题,两章两证不合格,直接拿走一半肉离开。事实上,我所有证件都是检验检疫部门合法开具,不存在什么不符合的现象。”



“见一次砸一次”

“警察赶到,我才敢去医院”


遭遇更惨的是罗新刚。


这名货运司机先后被打砸5次,花费3万多元,至今左手不能正常活动。“医生初步诊断,可能致使终生残疾。”


罗新刚对记者回忆:“2017年8月18日第一次砸车,我当时运生猪在赤壁回咸宁路上,被钱广为等7人的‘地下稽查队’拦截,直接开始砸车,前后玻璃、大灯和后视镜都被砸坏。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又把车胎给扎破,吼着着说:‘再去赤壁运猪肉,见一次砸一次!’


罗新刚家被轧坏的轮胎


最让他痛苦的是2017年9月8日,第二次打砸。


当晚,罗新刚把车停到家门口,忽然看到4个戴着口罩的男人从旁边的小轿车下来了。


他看情形不对,连忙锁车门,可是还是没来得及,罗新刚血溅当场


约两三分钟后,行凶者打算开车离开。满身伤痕的他愤然搬起石头,向他们的车砸了过去,砸破了后挡风玻璃。“他们下车又向我扑过来,我立刻跑回家把门反锁。后来,警察赶到,我才敢去医院。”


罗新刚停在家门被砸车辆


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。“被砍的小臂虽然接好了,但至今也不能正常握拳、伸直,医生说估计以后也很难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平了。当时,我要是能够及时去武汉治疗,可能就会痊愈……”


由于手的原因,罗新刚再不能进行大量的体力劳作。目前家里主要靠妻子做厨师来维持,罗新刚只能开着那辆被砸过的车,帮别人拉点零活。



金字塔式“地下稽查队”

招募残疾人未成年人充当打手


在受害者的血泪之中,这个黑社会组织逐步形成“骨干成员相对固定,层级结构清晰明确”的金字塔式结构:阮建国、佘益功是组织者,享有绝对“权威”;胡细华、刘明玉、盛周红是积极参与者,完成公司日常业务;钱帅、盛文、盛辉等是一般参与者,充当打手。阮建国给骨干成员发放工资、奖金,给作案的社会闲散人员提供佣金、报销作案车辆费用等等。


办案民警对记者介绍,“地下稽查队”故意招募残疾人白磊(双手截肢)、刘盛林(心脏先天性缺陷)和两名16岁的未成年人充当打手,“表现出阮建国有较强的逃避打击意识和能力”。



“地下稽查队”的“保护伞”

聘请镇原党委副书记“代言”


2016年,阮建国又合并成立了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联鑫公司)。


联鑫公司成立后,为进一步扩大其黑恶势力影响范围,阮建国开始处心积虑,寻求“保护伞”。他聘请咸宁市某镇原党委副书记刘明玉为公司“代言人”,直接指导公司高层运营。


办案民警介绍,刘明玉利用权力,为联鑫公司更换两章两证(动物检疫合格证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、动物疫苗合格证印章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)提供便利条件,“甚至最后,将检疫审核工作站公然设立在联鑫公司内”。


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话会议后,刘明玉立即通知“暂停工作”。但这并不能掩盖其罪行。


警方还查出,阮建国向咸安区食药监局党组成员、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行贿10万元,还每月给予咸宁市咸安区食药局队长饶伟平一定份额的“稽查费”。甚至,这个黑社会头目公然安排人员,“挂靠”到咸安区食药局稽查局分局当“内线”,以协管员的身份参加日常检查工作。



“保护伞”落马

稽查分局局长被双开


经过对200多人的走访,警方充分了解掌握了阮建国等犯罪团伙组织构成和主要犯罪事实。2018年2月5日,咸宁市警方投入200多名警力,组成8个工作小组,一举成功摧毁该涉黑犯罪团伙,破获相关案件16起。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,其中逮捕22人,取保候审5人。


湖北省咸宁市警方向纪委、监委移送腐败线索3条之后,7月25日,咸宁市纪委监委发布,王永武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,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
新闻发布会现场


10月11日的湖北省委宣传部的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湖北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情况,涉及咸宁阮建国团伙涉黑案的8个“保护伞”中,2个主要“保护伞”都被列为了典型案例。


据咸安纪委监委10月15日消息:经咸安区委批准,咸安区纪委监委对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
经查,王永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滥发津补贴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;违反群众纪律,发放关于加强外埠肉管理的通知,加重群众负担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利用职务之便,贪污公款;对稽查分局违反刑法规定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条件,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,涉嫌单位受贿罪,王永武负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。


经咸安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咸安区委批准,决定给予王永武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收缴单位违纪所得,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、提起公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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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北日报 记者邓伟,通讯员蒋昊、陈诗傲;长安剑(ID:changan-j)、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

微博:@湖北日报

编发:袁超一

出品:湖北日报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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